2020年4月2日,河南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专家在郑州分别对《汤阴县第二水厂(汤阴城南水厂)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》和《林州市自来水公司(第四水厂)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》进行了评审。
会议成立了专家组,安阳市水利局、汤阴县水利局、汤阴县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《汤阴县第二水厂(汤阴城南水厂)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》评审会。安阳市水利局、林州市水利局、林州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《林州市自来水公司(第四水厂)水资源论证报告书》评审会。
在听取了编制单位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关于《报告》的汇报,经讨论,形成如下审查意见:汤阴县第二水厂(汤阴城南水厂)于2017年建成,从37号董庄分水口引水,2018年10月31日正式启用开始进行调试,于2019年5月17日正式供水。设计供水范围为北至新民路,南至阳光大道,西至光明路,东至汤伏路。林州市自来水公司(第四水厂)于2014年建成,通过林州市引弓入城供水管理站(水河站)从南谷洞水库引水,现已具备通水条件,开始进行调试。专家组认为: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要求。
《报告书》所确定的分析范围、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、取水影响范围、退水影响范围、工作等级和现状水平年基本合适。严格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,经审批部门审核后可作为行政审批的技术依据。